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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第80/NQ/TW号决议到第28/2026/QH16号决议:构建越南文化产业新纪元

从党到国会的完整制度框架。仅在2026年的前四个月,越南就颁布了两份对文化领域具有特殊分量的战略文件...

Từ nghị quyết 8-/NQ/TW đến nghị quyết 28/2026/QH16: Kiến tạo kỷ nguyên công nghiệp văn hoá Việt Nam.

前言:从党到国会的完整制度框架

仅在2026年的前四个月,越南就颁布了两份对文化领域具有特殊分量的战略文件。2026年1月7日,苏林总书记代表政治局签署颁布关于发展越南文化的第80-NQ/TW号决议——这份文件为新纪元中整个国家文化事业奠定思想基础、指导观点和战略目标。2026年4月24日,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正式通过关于发展越南文化的第28/2026/QH16号决议,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——这份法律文件将政治局的主张制度化为具体、可行的机制和政策体系。

这是一个典范的立法过程:从党的战略定向(第80号决议)到国家的具体法律机制(第28号决议),形成一个完整、同步且具有高度约束力的制度框架。在越南立法史上第一次,文化被确认不仅是精神基础,而且是战略经济支柱,一个创造增加值并直接贡献国家GDP的产业。

本分析将阐明:(1)第80-NQ/TW号决议的战略愿景,(2)第28/2026/QH16号决议的具体优惠机制,(3)为私营部门提出的投资机会,以及(4)越南文化产业投资企业应有的先锋精神。


一、第80-NQ/TW号决议——政治局的战略宣言

1. 在新纪元中定位文化

第80-NQ/TW号决议确认了一个具有转折点意义的指导观点:"发展文化、人是基础,是重要的内生资源,是巨大的动力,是支柱,是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的调节系统。"文化被置于与政治、经济、社会同等的地位,与建设文化安全、人的安全和数字文化主权的态势紧密结合。

特别是,第80号决议首次确立了关于文化投资的新思维:"投资文化就是投资国家的可持续发展,投资民族的未来。"国家资源发挥引领作用,社会资源和私营部门是重要动力;制度发挥关键作用——特别是突破性的机制、政策,以调动和有效使用文化投资资源,吸引和重用人才。

2. 到2030年的量化目标和2045年愿景

第80号决议提出了一系列具体、可衡量的指标:

到2030年:

  • 安排每年至少占国家预算总支出2%用于文化,并根据实际需求逐步增加
  • 文化产业贡献GDP的7%
  • 在电影、表演艺术、文化旅游、设计和时尚领域形成5至10个文化产业国家品牌
  • 到2026年将100%已列为国家级、国家特级的文化遗产数字化
  • 成功打造关于电影、音乐、美术的5个国际艺术节、文化节品牌
  • 在国外增设1-3个越南文化中心
  • 力争再有5项文化遗产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承认、列名
  • 100%的两级地方政府拥有满足创作、享受需求的文化设施

到2045年愿景:

  • 文化产业、创意经济贡献GDP的9%
  • 10个具有国际规模的艺术节、文化节品牌
  • 再增8-10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遗产
  • 力争进入东盟地区前3名和软实力指数(Soft Power Index)世界前30名以及文化产业产品出口价值

这些是雄心勃勃但有依据的目标:随着越南GDP规模继续增长,到2030年7%的GDP门槛相当于高达数百亿美元的文化产业市场规模——与东南亚地区领先的文化产业不相上下。

3. 三个优先突破领域

第80号决议确定优先实施三个突破领域的财政机制:

第一,文化、艺术领域的人才培养和待遇

第二,在文化领域应用科学、技术、数字化转型

第三,订制创作具有高思想、内容和艺术价值的文化工程、文学、艺术作品,与新纪元中的越南文化相称。

同时,决议要求斗争克服"商业化"倾向,不片面看重文化活动中的经济利益——这是一个重要信号,表明政策不仅鼓励投资,还要求投资者必须具备社会责任和文化经营道德

4. 关于公私合作的突破性主张

第80号决议为私营部门开辟了前所未有的制度空间:

  • 公共领导—私人治理模式
  • 公共投资—私人管理
  • 对某些文化、体育设施实行私人投资—公共使用
  • 鼓励在自愿、非营利贡献基础上的文化、艺术赞助模式
  • 按公私模式建设文化、艺术基金
  • 为文化领域创意创业企业提供关于土地的突出优惠政策、企业所得税减免,优先文化产业、娱乐产业

这正是国会在第28/2026/QH16号决议中将具体优惠制度化的直接前提。


二、第28/2026/QH16号决议——将第80号决议精神机制化为法律

第28/2026/QH16号决议不是一份独立文件,而是将第80-NQ/TW号决议的定向全面、同步制度化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规范。在第80号决议第三部分第3点中,政治局赋予政府党委协同国会党委的任务:"在第十六届国会第2次会议上颁布关于发展越南文化的国会决议,配以具体、可行、有效的优惠机制、政策。"第28号决议正是对这一指示的准确执行。

以下是投资者需要清楚理解的第28号决议重要政策支柱。

1. 越南文化日和2%财政承诺

第28号决议第2条规定每年11月24日为越南文化日,劳动者可休假并享受全薪。第3条将财政承诺法律化:国家保证每年用于文化的支出至少占国家预算总支出的2%,并根据发展需求逐步增加

越南国家预算总支出目前已超过每年2千万亿越南盾并继续增长,2%的承诺水平相当于每年专门用于文化的超过4万亿越南盾。这是足够大的市场规模,足以形成一个真正的文化产业,为投资企业创造稳定的需求流。

2. 两种新的投资基础设施模式

第4条建立了越南法律体系中前所未有的两种实体基础设施模式:

文化创意产业集群、园区——具有明确地理边界的区域,集中在文化产业领域运营的组织、企业,投资建设以连接创意空间、研发、试验、生产、分销和文化产品商业化。目标是形成同步、现代、基于高科技平台的文化—娱乐产业生态系统

文化创意综合体——服务于租赁、开发、使用的工程、空间、技术基础设施综合体,以发展文化产业并结合商业—服务。特别重要的是:决议允许将旧工厂、工程转换功能为文化创意综合体——这一机制解锁了大城市数千公顷过时的工业用地。

投资这两种模式的组织、个人享受第198/2025/QH15号关于私营经济发展特别机制决议第7条规定的土地、生产经营场地接入支持政策——在两项重大政策之间产生协同效应。

3. 文化产业"三层"税收优惠包

第28号决议第4条第4款规定对投资于数字基础设施、文化高科技解决方案以及重点文化产业的组织、个人的税收优惠:文化旅游、电影、表演艺术、美术、含有越南文化—历史价值教育、宣传、推广内容的网络电子游戏

第1层——企业所得税:对企业文化活动所得收入免税2年并在随后4年减免50%应纳税额

第2层——资本交易税:对转让文化运营企业股份、出资额、出资权、购股权、购出资额权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。这是极强的优惠——相当于给予高科技创新创业的政策——允许风险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人免税退出。

第3层——人才个人所得税:专家、科学家从文化活动获得的工资、报酬收入免税2年并在随后4年减免50%。这是吸引国际人才极其有效的工具。

补充——5%增值税:第5条将电影生产、发行、传播;展览;职业体育;表演艺术的增值税从10%降至5%

4. 土地和公共资产机制

第5条第4款规定省级人民委员会有责任:

  • 为文化、体育工程,公共艺术展示空间安排土地基金
  • 优先安排多余公共办公场所以吸引文化投资项目;将多余公共办公场所和国有工程出租用于文化活动
  • 对出版社、纪录片和科学电影制作机构免、减土地租金、公共不动产租金

多余公共办公场所机制在行政单位合并背景下特别重要——数千个设施将成为文化创意综合体、表演空间、私人博物馆的丰富资产基金。

5. 文物回归——突破性机制

第5条第2款为遗产回归建立了突破性机制:

  • 对顶级艺术作品、珍稀文物免100%进口税、海关费
  • 不缴纳增值税
  • 同样适用于购买、拍卖、非营利目的带回越南展示,或赠送、向国家转让所有权的情况

这是私营组织和收藏家参与国家文物回归事业的历史性机会——一项具有深刻文化—心灵意义的使命。

6. 遗产城市——到2035年的试点模式

第5条第3款允许地方政府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试点遗产城市模式,有权决定本地区关于土地、费用、规费的优惠机制。试点时间最长至2035年底——为战略文化—遗产PPP项目提供近十年的稳定运营。

7. 特殊人才待遇政策

第7条设计了专门的待遇体系:

  • 对优秀毕业生、获得国家、地区、国际级奖牌的天才运动员—艺术家不经考试录用
  • 对传统、古典表演艺术、杂技;边境、海岛、少数民族地区的职业优惠津贴为工资的40%至60%;其他文化领域20%至30%
  • 每场排练/演出的补贴制度为基本工资的5%至30%
  • 为职业年龄结束的传统艺术公务人员提供再培训经费支持;为文化产业、数字化转型培训高素质人力

8. 数字化转型和新数字商业模式

第10条为文化数字化转型奠定基础:

  • 优先投资国家文化数据库、数字文化基础设施、通用数字平台
  • 保障国家级、国家特级遗产数字化经费
  • 试点新文化经营模式:开放博物馆、移动剧院、数字图书馆——最多5年
  • 形成文化创新中心、数字内容创作中心

这是Web3项目、区块链、文化NFT、AI越南内容创作、虚拟博物馆和新一代创意经济模式的完整法律框架。

9. 按风险投资模式的文化、艺术基金

第11条是最具突破性的要点之一。越南首次试点按公私合作模式、像风险投资基金一样运营的文化、艺术基金,按市场原则,接受风险可能性:

  • 中央基金由政府总理设立;地方基金由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设立
  • 目标:为文化、艺术领域的创意创业企业;具有突破性创意、市场潜力和社会传播的项目、方案提供资助、投资
  • 试点时间最长至2035年底

这一模式将越南文化置于与以色列、韩国、英国相同的政策轨道上——这些国家已将文化风险基金作为价值数百亿美元创意产业的动力。

10. 优先适用更有利规定的原则

第13条第3款确立了一个对投资者极其友好的原则:"如果其他文件规定的优惠机制、政策比本决议的规定更有利,则享受优惠的对象可适用该机制、政策。"这是重要的法律承诺,确保投资者始终享受各法律文件中最好的条款。


三、八个重点文化产业领域——投资机会地图

第80号决议和第28号决议共同确定需要集中发展的重点文化产业领域:

1. 电影——电影生产、发行、传播;5%增值税优惠;为越南国际拍摄服务提供退税政策。

2. 表演艺术——传统和当代,从改良剧、嘥剧、嘲剧、杂技到音乐剧、多媒体表演。

3. 文化旅游—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遗产、遗产城市、手工艺村、传统节日相连接。

4. 美术——展览、作品交易所、公共展示空间。

5. 设计和时尚——具有越南文化特色的品牌全球竞争。

6. 传统手工艺——手工艺村、OCOP产品,将遗产与现代商业化结合。

7. 电子游戏——含有教育内容,推广越南文化—历史价值。

8. 美食和软件/数字内容——国外越南餐厅连锁、数字内容、文化高科技解决方案。

如果在未来十年正确投资,这些领域中的每一个都可以成为价值十亿美元的产业。


四、先锋精神:文化产业投资企业的角色

第80-NQ/TW号决议确认了一个具有转折点意义的观点:"企业,特别是文化产业、创意产业和娱乐领域的企业,是推动文化创新的关键动力。"这是最高层面对企业部门——不仅是国家部门或公立艺术团——才是创造真正文化产业力量的官方承认。

在这幅图画中,一些越南企业已主动先行抢占政策先机。领南Cosmos——领南集团旗下的文化产业投资单位——是先锋例子之一,定向在三大支柱上构建投资生态系统:遗产空间(Heritage Space)—遗产人才(Heritage People)—遗产资本(Heritage Capital)。这也是许多其他企业可以参考的模式,以在2026-2035黄金时期定位投资战略。

这一阶段越南文化企业应有的先锋精神不仅是投资决策速度,还有:

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的和谐结合——符合第80号决议要求克服文化"商业化"倾向的精神。

将技术融入遗产的能力——将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品、数字体验、数字商业模式。

长远眼光——投资文化不是为了快速盈利,而是为后代建设可持续的文化资产,同时在10-30年生命周期内创造稳定的收入流。

对民族遗产的责任——特别是在保护、修复、文物回归、保护少数民族语言和传统艺术领域。


五、结语:一个十年的黄金时刻

当政治局的第80-NQ/TW号决议和国会的第28/2026/QH16号决议同时生效时,越南已正式进入有史以来对文化产业最有利的政策周期:

  • 周期持续到2035年,配以试点机制
  • 2045愿景,目标文化产业贡献GDP的9%
  • 每个投资项目税收优惠包高达6年
  • 每年最低2%公共GDP的预算承诺
  • 按PPP模式的文化风险投资基金
  • 透明且支持性的土地、公共资产机制
  • 遗产城市模式、文化创意综合体
  • 文物、民族遗产回归的法律框架

这是国内外投资者、风险投资基金、遗产组织、技术企业、艺人、内容创作者——共同进入一个新竞技场的时刻:21世纪越南文化产业的竞技场

政府已交出制度钥匙。政治局已寄予战略期望。国会已颁布具体机制。剩下的事——打开那扇门并走进去——是企业部门和全社会的责任和机会。

越南文化已为新纪元做好准备。唯一的问题是:谁将成为书写那个故事的先锋?


胡志明市,2026年5月

乔纳森·海·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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